原价:$73.0
折扣:7.0折
现价:$73.0($51.1)
容量/净含量:100ml*2
产品参数:所有肌肤类型
保质期及使用期限:保存期限另标示于容器上 或 开封后12个月以内使用最佳。 生产日期由于随时发生变化,因此无法准确标记。
使用方法:早晚使用精华素、眼霜后,取适量本品,均匀涂于面部及颈部。
制造商及供应商:(株)爱茉莉太平洋
全成分더보기:水, 甘油, 丁二醇, 角鲨烷, 双-羟乙氧丙基聚二甲基硅氧烷, 辛酸/癸酸/肉豆蔻酸/硬脂酸甘油三酯, 蔗糖多硬脂酸酯, 二辛基醚, 尿素, 甲基聚三甲基硅 氧烷, 季戊四醇四(乙基己酸)酯,甘油硬脂酸酯, 可可(THEOBROMA CACAO)籽脂, 聚甘油-3 甲基葡糖二硬脂酸酯, 硬脂酸, 棕榈酸, 氢化聚异丁烯, 甘油十一碳烯酸酯, 丙烯酸羟乙酯/丙烯酰二甲基牛磺酸钠共聚物, 鲸蜡硬脂醇, 魁蒿(ARTEMISIA PRINCEPS)叶水, (日用)香精, 黄原胶, 丙烯酸(酯)类/C10-30 烷醇丙烯酸酯交联聚合物, 甘油辛酸酯, 氨丁三醇, 乙基己基甘油, 山梨坦异硬脂酸酯, EDTA 二钠, 黑莓(RUBUS FRUTICOSUS)果提取物, 花生酸, 肉豆蔻酸, 1,2-己二醇,生育酚(维生素E), 野草莓(FRAGARIA VESCA)叶提取物, 野大豆(GLYCINE SOJA)油"
食品,医药品安全审核认证:无
使用注意事项:使用时出现红色斑点、浮肿、瘙痒、刺激等异常情况时,请停止使用,咨询皮肤科专业医师等。 请勿用于伤口部位和肌肤炎症等异常部位。 请避开直射光线,置于婴儿、幼儿无法触及的地方保管。 1. 使用化妆品出现下列异常情况时,请停止使用。若继续使用将导致症状恶化,请咨询皮肤科专业医师等。 1) 使用时出现红色斑点、浮肿、瘙痒、刺激等异常情况时。 2) 使用部位在直射光线照射下出现上述异常情况时。 2. 请勿用于伤口部位、湿疹和肌肤炎症等异常部位。 3. 保管和处理注意事项 1) 使用后请务必盖紧瓶盖。 2) 请置于婴儿、幼儿无法触及的地方保管。 3) 请避开高温或低温场所和直射光线照射处保管。
品质保证标准:本产品如有异常,可依据公正交易委员会告示“消费者纠纷解决标准”要求更换或赔偿。
相关A/S咨询:(株)爱茉莉太平洋客服中心 +82-80-023-5454
原产地:韩国